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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招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
信息来源:黄冈市 阅读次数: 26次        发布时间:Sep 4, 2023

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要求,切实减轻招标投标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负担,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现将进一步降低降低招投标交易成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取消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严格落实省发改委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全面取消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得另行违规设立收费项目。

二、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进场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行动,做到应退尽退,实现12月底前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托管帐户余额清零。

三、持续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功能,在全面实现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在线投标、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在线签订合同的基础上,推进电子营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证书等高频证照在招投标活动中免证明,失去实现市场主体证照免提交、证照信息免填报。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电子营业执照供市场主体免费申领、下载,市场主体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扫码在线注册、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签章、文件加解密等操作,实现“一把钥匙开N把锁”,全面推进经营主体身份全国范围内的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互认互用。

四、持续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推动全市规模标准以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100%,加强与武鄂黄黄城市圈远程异地评标合作,实现全市评标专家区域共享,探索开展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合作。

五、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中小建筑企业与国有大中型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接受联合体投标”条款内容。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份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六、深化数字证书互认。依托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照国家数字证书互认要求和标准,做好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适配性改造,推进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全国跨地区、跨平台互认。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上级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时,再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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