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t":[{"guid":"244a220c-5c7a-4291-babb-95ceb87e519f","purchaseProjectCode":"HBZC-202401210009","purchaseProjectName":"汉江师范学院新建学生宿舍暨校园西部场地平整(二期)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服务","bulletinTitle":"汉江师范学院新建学生宿舍暨校园西部场地平整(二期)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bulletinContent":"
【项目概况】
汉江师范学院新建学生宿舍暨校园西部场地平整(二期)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6号环球港2号写字楼2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t1、项目编号:JFJS-FW-2024-001
\t\t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00339
\t\t3、项目名称:汉江师范学院新建学生宿舍暨校园西部场地平整(二期)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服务
\t\t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t
\t5、预算金额:20(万元)
\t6、最高限价:20(万元)
\t7、采购需求:
\t\t\t依据规范对汉江师范学院校园西部场地平整(二期)工程建设范围内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及边坡支护设计,通过施工图审查,并提供完善的后续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工程地质勘察、边坡支护方案、土方回填方案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相关的技术服务等,详见采购文件。\t
\t8、合同履行期限:工程地质勘察任务自采购人提供基本规划总图之日起20日历天内;边坡设计任务自采购人提供设计委托书及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t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t\t\t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t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t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t(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t(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t(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t(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t(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t(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t\t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t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t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t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t\t(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
(2)《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成交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具体详见采购文件。\t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t\t\t(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资质等方面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勘察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往推算的3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被相关部门通报或记录;
(5)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提交的证明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的,无弄虚作假行为。\t
三、获取采购文件
\t\t\t1、时间:2024年01月22日至2024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t
\t\t2、地点: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6号环球港2号写字楼25层)
\t3、方式:
\t\t\t(1)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不办理邮购。\t
4、售价:0(元)
\t四、响应文件提交
\t\t\t1、开始时间:2024年02月02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t
\t\t\t2、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t
\t3、地点: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6号环球港2号写字楼25层)
\t五、开启
\t\t\t1、时间:2024年02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t
\t2、地点: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6号环球港2号写字楼25层)\t
\t六、公告期限
\t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t七、其他补充事宜
\t\t\t本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t
\t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t1、采购人信息
\t\t\t名 称:汉江师范学院\t
\t\t\t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8号\t
\t\t\t联系方式:0719-8846026\t
\t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t\t\t名 称:嘉丰建设有限公司\t
\t\t\t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6号环球港2号写字楼25层\t
\t\t\t联系方式:0719-8688078\t
\t3、项目联系方式
\t\t\t项目联系人:刘娟、王涛、罗金莉\t
\t\t\t电 话:0719-8688078/13429966463\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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