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t":[{"guid":"a594a54c-b959-4bfb-a0a0-233372b5f7ba","purchaseProjectCode":"HBZC-202010180146","purchaseProjectName":"升官渡K12地块保利香颂等11所幼儿园等11个幼儿园视频显示设备采购","bulletinTitle":"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房产仪器管理站升官渡K12地块保利香颂等11所幼儿园等11个幼儿园视频显示设备采购资格预审公告","bulletinContent":"
【项目概况】
升官渡K12地块保利香颂等11所幼儿园等11个幼儿园视频显示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十楼)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t\t\t1、项目编号:HBZC-CG-2020-Z1027
\t\t2、采购计划备案号:J20101022-1029\t
\t\t3、项目名称:升官渡K12地块保利香颂等11所幼儿园等11个幼儿园视频显示设备采购\t
\t\t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t
\t\t\t5、预算金额:447(万元)\t
\t\t\t6、最高限价:447(万元)\t
\t7、采购需求:
\t\t\t\t预算金额:总预算447万元;各分项预算详见采购需求。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采购总预算或分项预算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其它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t
\t\t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t
\t\t\t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t
\t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t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t(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t(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t(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t(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t(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t(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t\t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t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t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t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t\t无\t
\t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t\t\t(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须提供2018、2019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零申报的提供报税网站打印的零申报记录)及近三个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被委托人必须在社保名单中),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供应商须出具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无不良行为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无行贿的相关记录。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截图证明材料和关联单位说明。
(8)供应商拟投核心产品(显示屏(户内、户外)、移动一体机)必须为供应商自己生产的或通过经销代理等正规途径获取,且拟投核心产品须通过国家3C认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须拟投核心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加盖公章)。
(9)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显示屏或移动一体机)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10)供应商须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提供承诺函。
(11)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书面材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一年度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投标申请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t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t\t\t1、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t
\t\t\t2、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十楼)\t
\t3、方式:
\t\t\t(一)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二)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十楼)
(三)方式: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
(四)资格预审文件售价:0元\t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可详见附件)
\t\t\t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要求。\t
\t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t\t\t本项目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t
\t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
\t\t\t□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1或□2)\t
\t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t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t√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t七、申请文件提交
\t\t\t应在2020年10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十楼)\t
\t八、资格预审日期
\t\t\t资格预审日期为2020年10月26日\t
\t九、公告期限
\t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t十、其他补充事宜
\t\t\t1、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1月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十楼)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6)各级政府机关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
(7)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内容。\t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t1、采购人信息
\t\t\t名 称: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房产仪器管理站\t
\t\t\t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江腾广场招商中心五楼\t
\t\t\t联系方式:027-84878507\t
\t\t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t\t\t名 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t
\t\t\t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十楼\t
\t\t\t联系方式:027-85883144\t
\t3、项目联系方式
\t\t\t项目联系人:王毅峰\t
\t\t\t电 话:027-85883144\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