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t":[{"guid":"f91c4c58-09ac-4e61-aae0-216533ec13ba","purchaseProjectCode":"HBZC-202010100729","purchaseProjectName":"升官渡K12地块保利香颂幼儿园等11个幼儿园网络设备采购","bulletinTitle":"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房产仪器管理站升官渡K12地块保利香颂幼儿园等11个幼儿园网络设备采购资格预审公告","bulletinContent":"
【项目概况】
升官渡K12地块保利香颂幼儿园等11个幼儿园网络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楼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t\t\t1、项目编号:WHQD ZC2020-147
\t\t2、采购计划备案号:J20100930-1027\t
\t\t3、项目名称:升官渡K12地块保利香颂幼儿园等11个幼儿园网络设备采购\t
\t\t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t
\t\t\t5、预算金额:363(万元)\t
\t\t\t6、最高限价:363(万元)\t
\t7、采购需求:
\t\t\t\t升官渡K12地块保利香颂幼儿园等11个幼儿园网络设备,核心产品为核心交换机,11台,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t
\t\t\t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t
\t\t\t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t
\t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t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t(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t(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t(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t(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t(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t(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t\t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t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t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t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t\t/\t
\t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t\t\t(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3)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必须为供应商自己生产或通过经销代理等正规途径获取,供应商须对所投核心产品品牌、获取途径等作出相应声明及承诺;
(4)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并提供书面声明书;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t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t\t\t1、时间: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t
\t\t\t2、地点: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楼\t
\t3、方式:
\t\t\t(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受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务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凭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领取。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领取。
(5)加盖公章文件领取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
(6)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详见本公告附件)。\t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可详见附件)
\t\t\t详见资格预审文件\t
\t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t\t\t合格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t
\t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
\t\t\t□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1或□2)\t
\t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t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t√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t七、申请文件提交
\t\t\t应在2020年10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层(汉阳办事处)。\t
\t八、资格预审日期
\t\t\t资格预审日期为2020年10月19日\t
\t九、公告期限
\t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t十、其他补充事宜
\t\t\t1、资格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参加投标。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采购方式:集中采购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6)各级政府机关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7)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内容。\t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t1、采购人信息
\t\t\t名 称: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房产仪器管理站\t
\t\t\t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马鹦路江堤村特1号 \t
\t\t\t联系方式:027-84878507\t
\t\t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t\t\t名 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t
\t\t\t地 址: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楼\t
\t\t\t联系方式:027-84766877\t
\t3、项目联系方式
\t\t\t项目联系人:昌亮、胡艳冉、商金喜\t
\t\t\t电 话:027-84766877、027-8487850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