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t":[{"guid":"4bc42324-8c1c-4ac3-9b69-44fa739bf222","purchaseProjectCode":"HBZC-202007240269","purchaseProjectName":"东四路7号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园林绿化改造工程二期","bulletinTitle":"武汉市武昌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事务中心东四路7号老旧","bulletinContent":"
\n\t \n
\n\n\t项目概况\n
\n\n\t东四路7号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园林绿化改造工程(二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n
\n\n\t \n
\n\n\t一、项目基本情况\n
\n\n\t项目编号:WHKD-ZFCG-20200607(武昌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编号:J2006C637-F73F)\n
\n\n\t项目名称:东四路7号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园林绿化改造工程(二期)\n
\n\n\t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n
\n\n\t预算金额:人民币115.407346万元\n
\n\n\t最高限价:人民币97.418947万元\n
\n\n\t采购需求:东四路7号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园林绿化改造工程(二期),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n
\n\n\t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养护期为1年(成活期养护3个月,保存期养护9个月)\n
\n\n\t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n
\n\n\t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n
\n\n\t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
\n\n\t(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n
\n\n\t(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报表;\n
\n\n\t(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提供书面承诺;(格式及内容自拟,且书面承诺须加盖单位公章);\n
\n\n\t(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提供连续6个月,季缴则提供2019年第四季度和2020年第一季度)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提供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n
\n\n\t(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提供书面证明(格式及内容自拟,且书面承诺须加盖单位公章);\n
\n\n\t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n
\n\n\t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n
\n\n\t第1包:\n
\n\n\t(1)投标人至少拥有洒水车1台,吊车(升降机)1台(如果车辆为自有,须提供车辆登记证书(或行驶证)及发票;如果车辆为租赁,须提供车辆登记证书(或行驶证)及租赁合同);\n
\n\n\t(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n
\n\n\t(3)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n
\n\n\t(4)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n
\n\n\t(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n
\n\n\t(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关联单位情况说明(格式及要求见后附的附件);\n
\n\n\t(7)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书面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提供承诺函(承诺函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n
\n\n\t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n
\n\n\t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n
\n\n\t三、获取采购文件\n
\n\n\t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n
\n\n\t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n
\n\n\t方式:现场领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采购文件。\n
\n\n\t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授权代表必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n
\n\n\t2.加盖公章文件领取表和《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各一份(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n
\n\n\t3.其他相关资料和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n
\n\n\t售价:人民币400元/份,文件售出不退。\n
\n\n\t四、响应文件提交\n
\n\n\t截止时间:2020年8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n
\n\n\t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n
\n\n\t五、开启\n
\n\n\t时间:2020年8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n
\n\n\t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n
\n\n\t六、公告期限\n
\n\n\t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n
\n\n\t七、其他补充事宜\n
\n\n\t无\n
\n\n\t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n
\n\n\t1.采购人信息\n
\n\n\t名 称:武汉市武昌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事务中心\n
\n\n\t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荆南街14号\n
\n\n\t联系方式:027-88927729\n
\n\n\t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n
\n\n\t名 称: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n
\n\n\t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n
\n\n\t联系方式:15392877137\n
\n\n\t3.项目联系方式\n
\n\n\t项目联系人:孙娟、尹华杰、陈鸣、陆晓绚\n
\n\n\t电 话:15392877137\n
\n\n\t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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