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t":[{"guid":"c395c84a-bac3-49e8-9981-50913821a8a8","tenderProjectCode":"A4200002714000619001","tenderProjectName":"秭归县水田坝乡三溪河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二期)一标段","bidSectionCodes":"A4200002714000619001001","publiCityName":"秭归县水田坝乡三溪河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二期)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publiCityReferTime":"2024-11-29","publiCityStartTime":"20241129170000","publiCityEndTime":"20241202170000","publiCityContent":"\n
\n\n中标候选人公示
\n标段(包)编号:ZGA070008-202401-01
\n\n一、招标概况
\n秭归县水田坝乡三溪河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二期)一标段于2024年11月08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1月29日 08时00分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n\n二、评标结果
\n\n名 次 | \n第一名 | \n第二名 | \n|
中标候选人名称 | \n湖北大康建设有限公司 | \n宜昌庆欣建设有限公司 | \n|
投标报价(元/%) | \n1591314.00 | \n1598990.42 | \n|
质量目标 | \n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 \n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 \n|
履约期限(天) | \n90 | \n90 | \n|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n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42042854 | \n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42215896 | \n|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n(鄂)JZ安许证字[2014]010607 | \n(鄂)JZ安许证字[2015]012171 | \n|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n项目经理 | \n郑鹏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鄂水安B20180000558、鄂242141541257 | \n杜靓,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鄂水安B20220000271、鄂242212224432 | \n
技术负责人 | \n屈万华,其他,E010307222 | \n谭成军,其他,E300023617 | \n|
施工员 | \n邓立方,施工员,SQX20244201721 | \n韩庆茂,施工员,SGL20214202366 | \n|
质检员 | \n秦菱,质检员,SQX20234200038 | \n游家瑞,质检员,SGL20214201470 | \n|
安全员 | \n傅小雪,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水安C20240000342 | \n谭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其他,鄂水安C20180000272、SGL20174202685 | \n
\n
业绩 | \n单位名称 | \n项目名称 | \n合同金额(万元) | \n项目负责人 | \n备注 | \n
湖北大康建设有限公司 | \n秭归县良斗河治理工程(一期) | \n1631.21 | \n李忠 | \n/ | \n
\n
奖项 | \n单位名称 | \n奖项及获奖项目名称 | \n颁奖部门 | \n获奖日期 | \n备注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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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情况 | \n\n 评标工作于2024年11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参与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共3家。 1、形式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湖北鑫盛宏峰建设有限公司未提供施工员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资格评审不通过;剩余2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2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2家投标单位的项目管理机构、市场信用信誉、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等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详细评分,依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结果由高到低的排序依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大康建设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宜昌庆欣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梅太源 监督人代表:屈凤英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韩天赋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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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n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 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02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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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异议与投诉
\n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n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n五、联系方式
\n1.招标人:秭归县水利移民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n电话:13886729971
\n2.招标代理机构:宜昌辰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电话:15272121221
\n3.行业主管部门:秭归县水利和湖泊局
\n电话:0717-288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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