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t":[{"tenderBulletinGuid":"4ce660da-6d25-495e-bac5-99ec4d792294","tenderProjectCode":"HBZD-202405QG-004001","tenderProjectName":"随州市(曾都区)残疾人托养中心改造项目(EPC)","bulletinName":"随州市(曾都区)残疾人托养中心改造项目(EPC)(HBZD-202405QG-004001001)招标公告","bulletinIssueTime":"2024-05-11","bulletinEndTime":"2024-06-03","jyptid":"H4200009124","industriesTypeCode":"6","regionCode":"421303","bulletinContent":"\n\n\n\n\n\n第一章 招标公告\n\n\n\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n\t\t\n\t\t\t\n\t\t\n\t
随州市(曾都区)残疾人托养中心改造项目(EPC)(HBZD-202405QG-00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D-202405QG-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随州市(曾都区)残疾人托养中心改造项目(EPC)已由随州市发展和政革委员会文件以随发改审批服务〔2024]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曾都宏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曾都区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随州市曾都宏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随州市曾都区经济开发区六草屋村六组
\n\t\t\t\t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市区一体的残疾人托养中心,主要对地上1-4层进行改造,涉及建筑面积约6400平方米,主要为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提供托管、看护照料与职业康复、教育、就业服务
\n\t\t\t\t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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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具体内容为建设规模内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本项目设计内容中的初步设计已完成,初步设计工作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本次招标具体内容包括全面负责项目管理,负责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建设程序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等所有内容;负责按国家相关规定协助业主单位办理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纸审查工作,按照业主单位下达的设计任务委托书确定的投资额和设计任务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应报业主单位先行审查,并应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通知书:负责全部设计资料及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在工程竣工移交后将全部资料向业主单位移交;2)施工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施工;3)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单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配合业主完成交付使用前所需的运行指导等工作;4)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单位全面承担总包管理责任,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工程的保修、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内容。负责办理所需的建设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n\t\t\t\t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n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6-15
合同估算价:1208.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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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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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 、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 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财务报告反映企业状况良好,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3)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③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均应满足):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 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附查询结果截图;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查询结果截图;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⑧.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n\t\t\t\t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③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④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n\t\t\t\t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n\t\t\t\t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n\t\t\t\t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n\t\t\t\t3.6其它要求:/\n\t\t\t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n\t\t\t\t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n\t\t\t\t4.2\n\t\t\t\t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5月12日至2024年05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n\t\t\t\t(“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n\t\t\t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3日 09时00分
\n\t\t\t\t5.2\n\t\t\t\t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n\t\t\t
6.投标相关事宜
    (1)实行中标人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常驻施工现场且“持证上岗、人证相符”制度,项目业主在中标人进场时和施工过程中,可随时查验中标人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2)项目施工经理实行押证管理制度,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直到竣工初步验收合格,否则投标无效,或虽已中标但可终止合同,不能终止合同的按合同价的5%处罚。(3)投标文件中承诺:如中标,工期每超过3天按合同价的1%进行处罚,直到扣完为止,没有承诺的投标无效。(4)评审后,招标人有权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资料(包括资格证书等)进行核查,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并向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由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5)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评标结果公示前后、中标公告发布前有权进行复核,包括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查,当有明显过错或造假的,可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可及时申请复评或报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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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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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随州市曾都宏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曾都区世纪大道孔坡佳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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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擂鼓墩大道87号阳光水岸小区湖堤边
邮编:
4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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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付榛
联系人:
曹秋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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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331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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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381869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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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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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1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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