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t":[{"tenderBulletinGuid":"46f5a3c8-17f8-4fcc-8e2d-5a15c3a36eb3","tenderProjectCode":"HBSJ-202405GL-039001","tenderProjectName":"武监高速公路柘木互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bulletinName":"武监高速公路柘木互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WJZMSJ-1标段(HBSJ-202405GL-039001001)招标公告","bulletinIssueTime":"2024-05-29","bulletinEndTime":"2024-06-19","jyptid":"H4200006820","industriesTypeCode":"3","regionCode":"420000","bulletinContent":"\n\n\n\n\n\n第一章 招标公告\n\n\n\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n\t\t\n\t\t\t\n\t\t\n\t\t\n\t\t\t\n\t\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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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监高速公路柘木互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WJZMSJ-1标段(HBSJ-202405GL-039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405GL-039001001
1.招标条件
    武监高速公路拓木互通建设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监利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武监高速公路拓木互通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监发改审批〔2023〕50 号)批准了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源为监利市交通运输局筹措 80%,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筹措 20%,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关于调整武监高速公路拓木互通建设工程项目法人的复函》((监发改审批函 (2023)) 15 号),项目法人为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建设主体和管理主体。经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决定由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招标人为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监利市
建设规模:为进一步支撑白螺临港工业园区发展,完善白螺镇对外出行通道,优化地区路网结构,拟于武监高速公路新增柘木互通,路线里程合计约5.846公里,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9634.73万元。武监高速公路柘木互通建设工程,位于武监高速主线桩号K141+268.598处。项目主线里程1.080公里、匝道里程2.092公里、连接线里程2.674公里。新建匝道桥5座,新建排水涵洞7道、武监高速原涵洞接长1道,新建匝道收费站座(3进4出)及管理所各1处等。
\n\t\t\t\t其他:/
\n\t\t\t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负责项目全线范围内[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连接线、交通安全设施、养护管理设施、服务设施、环保、水保、景观绿化、其他工程等](不含机电、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定测详勘、初步设计优化、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红线图、征地拆迁图、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相应的造价分析、大型临建等重要施工方案安全性验算等;负责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项目实施期间的设计服务及配合招标人进行科研项目、项目评估、奖励申报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设计招标划分1个标段,标段号为WJZMSJ-1。
\n\t\t\t\t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5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7-01。其中:其中:施工图勘察设计90日历天;施工期服务期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服务期730日历天。施工服务及缺陷责任服务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日期和交工日期为准。以上服务期均为预计工期,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适当调整。。
\n\t\t\t
  2.3其他:/
\n\t\t\t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n\t\t\t\t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t\t\t\t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n\t\t\t\t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n\t\t\t\t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n\t\t\t\t3.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n\t\t\t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n\t\t\t\t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n\t\t\t\t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n\t\t\t\t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5月30日至2024年06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n\t\t\t\t(“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n\t\t\t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9日 09时30分
6.2\n\t\t\t\t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n\t\t\t
7.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n\t\t\t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n\t\t\t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ec.hbjttz.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n\t\t\t\t\t\n\t\t\t\t\t\t\n\t\t\t\t\t\t\n\t\t\t\t\t\t\n\t\t\t\t\t\t\n\t\t\t\t\t\n\t\t\t\t\t\n\t\t\t\t\t\t\n\t\t\t\t\t\t\n\t\t\t\t\t\t\n\t\t\t\t\t\t\n\t\t\t\t\t\n\t\t\t\t\t\n\t\t\t\t\t\t\n\t\t\t\t\t\t\n\t\t\t\t\t\t\n\t\t\t\t\t\t\n\t\t\t\t\t\n\t\t\t\t\t\n\t\t\t\t\t\t\n\t\t\t\t\t\t\n\t\t\t\t\t\t\n\t\t\t\t\t\t\n\t\t\t\t\t\n\t\t\t\t\t\n\t\t\t\t\t\t\n\t\t\t\t\t\t\n\t\t\t\t\t\t\n\t\t\t\t\t\t\n\t\t\t\t\t\n\t\t\t\t\t\n\t\t\t\t\t\t\n\t\t\t\t\t\t\n\t\t\t\t\t\t\n\t\t\t\t\t\t\n\t\t\t\t\t\n\t\t\t\t\t\n\t\t\t\t\t\t\n\t\t\t\t\t\t\n\t\t\t\t\t\t\n\t\t\t\t\t\t\n\t\t\t\t\t\n\t\t\t\t\t\n\t\t\t\t\t\t\n\t\t\t\t\t\t\n\t\t\t\t\t\t\n\t\t\t\t\t\t\n\t\t\t\t\t\n\t\t\t\t\t\n\t\t\t\t\t\t\n\t\t\t\t\t\t\n\t\t\t\t\t\t\n\t\t\t\t\t\t\n\t\t\t\t\t\n\t\t\t\t\t\n\t\t\t\t\t\t\n\t\t\t\t\t\t\n\t\t\t\t\t\t\n\t\t\t\t\t\t\n\t\t\t\t\t\n\t\t\t\t
招标人:
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王家湾顶琇广场A座24层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19层
邮编:
430051
邮编:
430033
联系人:
贺华强
联系人:
赵宣
电话:
027-83837437
电话:
027-8363253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http://www.huajiezn.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5月29日
附录: \n \n \n \n \n \n
\n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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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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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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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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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时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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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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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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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n

2、证明材料应附: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n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n

4、上述要求与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n

5、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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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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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内完成过1条20km新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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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近5年内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是指勘察设计工作已经完成,并且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在20191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间。

\n

2、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需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非截屏资料所载明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n

3业绩证明材料须分别或合并反映出项目勘察、设计业绩。

\n

4同一标段勘察设计项目,由两家及以上勘察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勘察设计业绩不予认可。

\n

5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

\n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n

7、上述材料应附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之后。

\n

8、投标人在填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n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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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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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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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n

3、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且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

\n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n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n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n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n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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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n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2021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n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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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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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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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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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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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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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20km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n
\n

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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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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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5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条20km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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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n

注:1、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n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需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非截屏资料所载明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n

3主要人员业绩时间认定: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人员任职时间为准;5年为2019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n

4、主要人员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

\n

5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41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n

6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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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上述证明材料应分别附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资历表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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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资历表中所填报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所列人员一致。

\n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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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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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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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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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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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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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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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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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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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投标人名称(仅指:投标文件(商务文件)的封面、商务文件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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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n
\n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n
\n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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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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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n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n
\n

4

\n
\n

投标保证金

\n
\n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n

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n

2、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汇款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n

3、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次投标的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可简写)

\n

 

\n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以下简称保函、保单)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n

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n

2、金额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n

3、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栏目中上传的电子保函或保单载明的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约定。

\n
\n

5

\n
\n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n
\n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商务文件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技术建议书。

\n
\n

6

\n
\n

投标报价

\n
\n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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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7

\n
\n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n
\n

商务文件投标函未填写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或填写的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n
\n

8

\n
\n

质量要求

\n
\n

商务文件投标函未填写质量要求或填写的质量要求低于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

\n
\n

9

\n
\n

安全目标

\n
\n

商务文件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的规定

\n
\n

10

\n
\n

营业执照

\n
\n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n
\n

11

\n
\n

资质证书

\n
\n

未提供资质证书或提供的资质证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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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12

\n
\n

资质等级

\n
\n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n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n

2)同时拥有:

\n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n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n

3)证明材料应附: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n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n
\n

13

\n
\n

业绩

\n
\n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n

1)5年内完成过1条20km新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

\n

2)近5年内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是指勘察设计工作已经完成,并且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在2019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间

\n

3)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需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非截屏资料所载明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n

4)业绩证明材料须分别或合并反映出项目勘察、设计业绩。

\n

5)同一标段勘察设计项目,由两家及以上勘察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勘察设计业绩不予认可。

\n

6)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

\n

7)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n
\n

14

\n
\n

信誉

\n
\n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n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n

2)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n

3)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中信用等级被列为D级

\n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n

5)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SJ.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n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n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n

8)“近三年”是从指2021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n

9)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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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n
\n

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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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n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n

2)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20km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n

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n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n

2)近5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条20km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n

3、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n

1)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n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需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非截屏资料所载明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n

3)主要人员业绩时间认定: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人员任职时间为准;5年为2019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n

4)主要人员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

\n

5)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1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n

6)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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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16

\n
\n

联合体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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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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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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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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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均属于重大偏差

\n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n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n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n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n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n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n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n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n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n
\n

18

\n
\n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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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均属于重大偏差

\n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n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n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n

4)投标人不接受对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

\n
\n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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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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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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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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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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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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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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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投标人名称(仅指:投标文件(报价文件)的封面、报价文件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名称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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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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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n
\n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n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n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n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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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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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n
\n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报价文件投标函、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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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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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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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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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n

②投标报价不低于其成本;

\n

③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n

④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未超过本标段(包)的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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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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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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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n

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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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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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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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n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n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n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n

4)投标人不接受对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

\n
\n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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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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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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