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t":[{"tenderBulletinGuid":"da715dbd-e45d-4386-897c-289067eafef9","tenderProjectCode":"HBQC-202305SL-006001","tenderProjectName":"蕲春县蕲水综合治理工程","bulletinName":"蕲春县蕲水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监理(HBQC-202305SL-006001002)招标公告","bulletinIssueTime":"2023-05-10","bulletinEndTime":"2023-05-15","jyptid":"H4200001868","industriesTypeCode":"6","regionCode":"421126","bulletinContent":"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蕲春县蕲水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监理(HBQC-202305SL-006001002)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QC-202305SL-006001002
1.招标条件
    蕲春县蕲水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湖北省水利厅以《省水利厅关于蕲春县蕲水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水利复[202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蕲春县河道堤防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蕲春县
建设规模: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规定,本工程堤防及建筑物级别为5级。
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等。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建设全过程设计监理、施工监理、水土保持监理、环境保护监理和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及平行检测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本标段为监理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365日历天,其中不含保修期365日历天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7311.19 万元。
  2.3其他: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段合同名称:蕲春县蕲水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编号:QS/EPC/2023-01;监理标段合同名称:蕲春县蕲水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编号:QS/JL/2023-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人员资格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注册专业类别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监理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师注册证书,且被单位聘任为总监理工程师。 (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近3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自行声明)。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5月11日至2023年05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qcztb.cn/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蕲春县河道堤防管理局
代理机构:
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蕲春县
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文荟街 76 号南湖星光时代 11 层5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工
联系人:
朱衡
电话:
0713-7514518
电话:
027-87813598;1347612332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5月10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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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蕲水综合治理工程蕲春县蕲水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HBQC-202305SL-006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QC-202305SL-006001001
1.招标条件
    蕲春县蕲水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湖北省水利厅以《省水利厅关于蕲春县蕲水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水利复[202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蕲春县河道堤防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蕲春县
建设规模: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规定,本工程堤防及建筑物级别为5级。
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等。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蕲春县蕲水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服务工作;(2)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建设内容的实施(不含工程征地、移民、拆迁等);(3)工程验收、移交等技术服务;(4)本工程建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管理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本标段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6-15
合同估算价:6214.56万元
  2.3其他: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段合同名称:蕲春县蕲水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编号:QS/EPC/2023-01;监理标段合同名称:蕲春县蕲水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编号:QS/JL/2023-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应具备以上资质条件。 (2)业绩要求:① 近3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具有水利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② 近3年具有河道整治或河道治理类工程设计业绩。③近3年具有河道整治或河道治理类工程施工业绩。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上业绩要求。 (3)人员要求:①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②设计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施工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上人员资格要求,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且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设计负责人(牵头人为设计单位时)。 (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近3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自行声明)。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信誉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最多允许4家单位组成,且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联合体投标的需要由牵头人在系统中选择联合体成员并由联合体成员在系统中进行确认,且确认工作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②联合体应满足规定的资格条件。③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建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②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③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5月11日至2023年05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qcztb.cn/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蕲春县河道堤防管理局
代理机构:
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蕲春县
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文荟街 76 号南湖星光时代 11 层5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工
联系人:
朱衡
电话:
0713-7514518
电话:
027-87813598 ;1347612332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5月10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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