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r\n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②+③+④:①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③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④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r\n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方具备即可)近五年(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①或②或③一项业绩:①独立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②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③承接过一项工程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①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判定业绩有效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②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等证明材料,若设计合同不能证明其投资额的则还需提供招标公告或前期批复文件等资料,判定业绩有效的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r\n投标人拟派人员:①项目经理具备:取得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社保等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②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勘察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社保等证明材料。③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社保等证明材料。④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社保等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r\n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021—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即可,若成立时间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未出现亏损。 \r\n信誉要求: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自行承诺);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需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②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r\n | \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