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t":[{"tenderBulletinGuid":"9fb950ce-6491-42bb-b37d-22a1546046a7","tenderProjectCode":"A4200002714000737001","tenderProjectName":"兴山县“古昭南”城市建设渣土堆填场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bulletinName":"兴山县“古昭南”城市建设渣土堆填场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bulletinIssueTime":"2024-12-10","bulletinEndTime":"2024-12-18","jyptid":"H4200002714","industriesTypeCode":"6","regionCode":"420526","bulletinContent":"
一、招标条件
兴山县“古昭南”城市建设渣土堆填场建设项目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24〕27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北兴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山县峡口镇白鹤村
2.2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约310亩,基础采用桩基+挡墙,边坡采用加筋土,堆填渣土570万立方米,形成三级平台,平台总面积约186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混凝土挡墙、渣土填筑、加筋土边坡、排截水沟和沉淀池、泵房、进场公路、泵房等基础设施。
2.3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与相关审查、工程施工、设施设备采购、相关验收、试运行、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效果、质量、安全、工期和成本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部分: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采购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3)施工部分: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等。
2.4项目总工期要求:18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5项目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思路,准确把握发包人的期望目标。
(2)设施设备、材料等一切与项目相关采购安装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采购需求。
(3)施工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3.1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成员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与预审申请,预审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3.3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资审委员会不予采信;(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4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2)未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承诺书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申请的申请人,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5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本工程的建筑专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拟派本工程的市政专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和市政专业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应同时满足两个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要求),其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做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
3.7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建筑专业项目负责人1人、市政专业项目负责人1人(建筑和市政专业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应同时满足两个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
(1)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在施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兴山县行政区域内担任不超过3个在施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上传《人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申请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9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均须在申请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三个月及以上,上传2024年8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或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供退休证、返聘合同的人员评委不予采信。(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10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预审申请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1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成员方):①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 ”作为申请人(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预审申请;
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设计单位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申请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建筑工程施工方单位;(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预审申请文件中);
(2)本项目的电子资格预审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预审申请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分工对应的联合体成员的资质等级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申请;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投标人可提供相应声明材料,享受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政策,格式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申请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1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家;有效申请人不足11家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重新招标。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22日00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8时00分。
6.2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在交易平台中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信息,并需成员单位予以确认。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7.1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30分钟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电子申请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0日。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解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资格预审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兴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陈萌
联系电话:18908607160
联系地址:兴山县峡口镇平邑口村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7号综合楼5楼501室
联系人:卢炫政
联系电话:13260569275
十一、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3260569275 招标人电话:18727289982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兴山县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717-2585151、0717-2583169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提出。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预审申请的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预审申请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BidOpening)。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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