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t":[{"tenderBulletinGuid":"8e4d41d6-501f-44e1-8ce8-5b5c02de7ac6","tenderProjectCode":"A4200002714000667001","tenderProjectName":"花溪路蒸汽管道迁改项目施工","bulletinName":"花溪路蒸汽管道迁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bulletinIssueTime":"2024-11-19","bulletinEndTime":"2024-11-29","jyptid":"H4200002714","industriesTypeCode":"2","regionCode":"420500","bulletinContent":"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花溪路蒸汽管道迁改项目,已由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410-420550-04-01-32771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能(宜昌)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正联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的目项目概况:迁改DN500蒸汽管道长度约137米,迁改花溪路DN350地埋蒸汽管道1077米至生物园区安琪,三家用户支线管道迁改100米。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址:宜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
2.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要求:90日历天(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组织第一批材料进场,2025年1月30日前须完成花溪路桔乡路至花艳一路的管道迁改工作)。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特种设备生产(或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公用管道安装(GB2),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即具备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具备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
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上传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4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满足资格审查的施工资质(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要求;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就工程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9日下午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5.投标保证金: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工程承包合同须由中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0.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能(宜昌)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东站路218号
联系人:刘灶泉
联系电话:18571005513
招标代理机构:公正联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果园一路6号
联系人:刘春芳
联系电话:13217170354
时 间: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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