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t":[{"tenderBulletinGuid":"37e01e59-0560-4e87-82d6-7873d8e8445f","tenderProjectCode":"A4200002714000556001","tenderProjectName":"2024年度夷陵区普通国省道危旧桥梁改造工程","bulletinName":"2024年度夷陵区普通国省道危旧桥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bulletinIssueTime":"2024-10-28","bulletinEndTime":"2024-11-08","jyptid":"H4200002714","industriesTypeCode":"3","regionCode":"420506","bulletinContent":"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夷陵区普通国省道危旧桥梁改造工程 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鄂交发〔2024〕2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市夷陵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全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夷陵区境内

2.2、项目概况:改造的危旧桥梁共计11座(挖断山桥、两叉河桥、高石桥、艾家河桥、雾下一桥、黄花一桥、两河口二桥、金鱼坪桥、七里峡三桥、崩斗坎桥、雾渡河桥)。

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河底浆砌块石铺筑、基础加宽、桥拱及桥身加固、病害修补、桥身涂装、桥面小修等。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6、安全要求: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规定的标准。

2.7、计划工期:180历天,预计开工日期为: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4年1029日至2024年118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19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七、开标会

7.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421)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办法

8.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8.2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夷陵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夷兴大道38号  

联系人:高亚士 

电话:13972581982

招标代理机构:全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夷陵区黄金六巷7号

联系人:张爱萍

电话:15997570610

十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称:夷陵区交通运输局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 31 号

   话:0717-7832094

综合监督部门:

   称: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址: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话:0717-7822896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需满足:

1、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1.投标人最近一年度(2023 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 1。

上传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承担过合同金额大于900 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或桥梁工程。(在建项目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工项目以交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书)签定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交工验收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注:①“近三年”是指 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②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反映考核指标要求的,须同时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该业绩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采信。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的状态;(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均未被列为D级,且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2023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中也未被列为D级。(提供查询截图)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提供查询截图)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提供查询截图)

3)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http://xypt.hbggzyfwpt.cn/html/mh/index.html)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查询截图)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员

数量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1、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

2、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安全生产

工程师

1

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桥梁工程师

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1、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并附人员有效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投标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 3个月(2024年7月~2024年9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

","platformCode":"124205005570240265","version":"20241028154115","projectCode":"A4200002714000556","bidSectionCode":"A4200002714000556001001","secondAreaName":null,"platform":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