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t":[{"tenderBulletinGuid":"7a97ad85-b369-43e0-8f32-2e9b6a53fdb6","tenderProjectCode":"A4200002714000320001","tenderProjectName":"宜都市潘家湾土家族乡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bulletinName":"宜都市潘家湾土家族乡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招标公告","bulletinIssueTime":"2024-08-30","bulletinEndTime":"2024-09-06","jyptid":"H4200002714","industriesTypeCode":"3","regionCode":"420581","bulletinContent":"

一、招标条件:

宜都市潘家湾土家族乡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已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都发改审批【2024】15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宜都市潘家湾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受招标人委托,宜昌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本工程硬化道路包括张张线0.51公里、黄许线0.34公里、 廖罗线1.98公里、李杜线2.58公里、邓鄢线0.72公里、陈熊线0.8公里、剪杜线0.88公里、陈周线0.39公里,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全线铺筑15厘米厚级配碎石垫层、18厘米厚C30水泥混凝土面板,增设圆管涵;边沟及路肩工程包括望观线3.8公里、潘梨线8.7公里、五金线2公里、彭何线1.5公里,采用浆砌片石边沟和C20片石混凝土路肩;许李线采用破板修复,扩宽至路基5.5米,路面4.5米。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建设地点:潘家湾土家族乡南冲村、衫木坑村。

4、计划工期:240 日历天。

5、工程质量标准: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标准,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标准。  

6、安全目标: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标准要求,杜绝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上传网上查询截图);

5、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2021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中也未被列为D级;(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者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案件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投标人拟派的现场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持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注册证书,证书上所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注册建造师证及 B 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2)项目总工1人,具有路桥或者公路工程类或交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职称证及 B 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安全生产工程师1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C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的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4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法人身份参与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上传相关证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照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6日18时00分。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开标: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2、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都市五宜大道 99号科技孵化中心A座三楼)不见面开标大厅组织网上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 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 CA 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信息发布时间与媒介:

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 年 08 月 30 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idu.gov.cn/ydSite/)

十、联系方式:

10.1 异议联系人:黄超

异议联系电话:0717-4828221

10.2 招 标 人:宜都市潘家湾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址:潘家湾土家族乡石林路 118 号

联 系 人:徐信  

联系电话:15337401606

10.3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宜都市杨守敬大道清江商城B8号楼123号

联 系 人:黄超

联系电话:0717-4828221

10.4 行业主管部门:宜都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17-4833567

10.5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附件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2021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中也未被列为D级;

(2)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

(3)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持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注册证书,证书上所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总工

1

项目总工1人,具有路桥或者公路工程类或交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生产工程师

1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人员社保

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的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 2024 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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