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t":[{"tenderBulletinGuid":"34da64ed-00ca-44df-a01b-d56ba02943e8","tenderProjectCode":"A4200002714000096001","tenderProjectName":"运河夷陵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东方大道-小鸦路段(欧阳修生态停车场))】工程总承包(EPC)","bulletinName":"运河夷陵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东方大道-小鸦路段(欧阳修生态停车场)]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bulletinIssueTime":"2024-06-06","bulletinEndTime":"2024-06-27","jyptid":"H4200002714","industriesTypeCode":"2","regionCode":"420506","bulletinContent":"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运河夷陵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东方大道-小鸦路段(欧阳修生态停车场)]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夷发改投资【2023】2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长江上中游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云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与中兴路交汇处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包含地上景观部分和地下停车场两部分。

1.地上景观部分。占地约2.48公顷,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欧阳修二期广场(夷兴广场)、欧阳修文化广场南侧空间提升改造、市政设施优化、公园内植物优化美化、花境设计等。设计范围:欧阳修公园二期(夷兴广场)整体提升,一期与二期连通道提升;欧阳修文化广场南侧沿街空间;项目内部绿化景观工程;项目内部土方(地形塑造)工程;项目内部安装工程、项目海绵城市建设;家具系统,小品风格统一;公园道路工程。

2.地下停车场部分。规划用地面积为1.54公顷,设计范围包括红线内的地下车库、防空地下室、基坑支护工程。

2.1.3其他:本项目工程采取EPC总承包模式。

2.2招标范围: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相关手续、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施工,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工程、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保证该项目通过验收等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4)履约期限: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从开始工作日期至施工图审查合格),施工工期335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3其他

2.3.1质量标准要求:

①设计质量: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施工图经具有相关资格的审查机构审核通过,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②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③设备、材料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2.3.2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2)项资质证书(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1)设计资质(满足其一即可):

①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建筑行业(人防工程)甲级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4主要施工人员资格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彩色信息截图)(2)承诺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4.2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具备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截图,且没有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彩色信息截图、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如有)、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上述所有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4.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人员)。

3.4.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所有人员都须提交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若是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事业单位上级部门公章,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结束之后,按照招标文件做好记录,截其查询网页,建立查询台账,并对查询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查询结果经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提交评标(评审)委员会,评标(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不符合信用信息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审查不予通过)

3.7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并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本项目的投标人如采取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606日至2024年062709:0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2709:0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六、投标相关事宜: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室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七、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ylweb/)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长江上中游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柑桔示范场)

联系人:袁曦欣

联系电话:15872641111

招标代理公司:湖北省云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峡江社区旁2楼A室

联系人:陈涵

联系电话:18671714962、0717-7871678

  1.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称:宜昌市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112号

        话:0717-7200519

    综合监督部门:

        称: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

    话:0717-782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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