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湖北省
第一批次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公告
鄂自然资公告【2021】10号
根据《湖北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省自然资源厅决定近期组织实施2021年度省第一批次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标交易时间
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
二、 转让指标情况
本批次交易拟转让旱地指标15840.71亩,共编制31个标的;转让水田指标5384.84亩,共编制16个标的;转让旱改水指标2425.36亩,共编制5个标的。
三、指标交易
本批次指标交易通过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www.hbggzypm.com.cn,点击进入“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系统”;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www.hbggzypm.cn:8008)进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采取网上比价的方式,确定标的竞得人。详情请见《竞买须知》(附后)。
特此公告。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1月23日
根据《湖北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省自然资源厅采取网上比价的方式,实施本批次补充耕地指标(以下简称“指标”)交易活动。竞买前请认真阅读本《须知》。
1. 指标交易时间
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
2. 转让指标情况
2.1 指标标的情况。
本批次交易拟转让旱地指标15840.71亩,共31个标的;转让水田指标5384.84亩,共16个标的;转让旱改水指标2425.36亩,共5个标的(详情见附件1)。
2.2交易起始价和最高限价。
旱地指标交易起始价为13万元/亩,最高限价为40万元/亩;水田指标交易起始价为20万元/亩,最高限价为60万元/亩;旱改水指标交易起始价为8万元/亩,最高限价为30万元/亩。
3. 数字证书Ukey的办理
3.1 办理对象。
参与指标交易的转让人和竞买人均需要办理数字证书Ukey(见附件2)。此前已办理的无需再办,但需查验是否在使用有效期或能否正常使用。
3.2 提供申报材料。
3.2.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2《数字证书办理登记表》(见附件3);
3.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附件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见附件4)。
3.3 办理Ukey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26日(星期五)9:00—17:00办理。
地点:省自然资源厅722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86668966,18674054920。
4. 申请竞买
4.1 竞买主体与竞买方式。
4.1.1各市(州)、县(市、区)(以下简称“市县”)人民政府是指标交易活动的主体,可委托自然资源管理等部门开展具体工作。参与指标竞买的市、县人民政府称为竞买人。
市、县现有指标不能满足本行政区域耕地占补平衡需求的,方可申请竞买。
4.1.2 申请竞买,需使用数字证书Ukey登录指标交易系统,报名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4.2 申请竞买需要提交的材料。
填写提交《补充耕地指标竞买申请书》(见附件5)扫描件。委托代理的,应同时提供政府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4.3 申请竞买意向标的必须满足的条件。
竞买人应按照实际需求选择竞买意向标的。
4.4 递交竞买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竞买人网上提交竞买申请材料,省自然资源厅予以审核,并及时反馈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方可参与网上指标交易。
递交方式:将申请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指标交易系统中。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星期一)17:00。
5. 报价表
《补充耕地指标竞买报价表》(见附件6),是竞买人进行报价的重要凭证,由竞买单位自行存档。
5.1 报价表的使用。
5.1.1 用于参与指标竟买,依据报价表输入、上传报价数据。
5.1.2 作为参与交易的重要档案材料单位存档。
5.2 报价表的编制。
竞买申请通过审核后,竞买人即可按照报价表格式填写报价。
5.2.1 竞买人选择填写的竞买标的编号必须与公告标的编号一致。
5.2.2 竞买人应对每个意向标的递增填写第一报价、第二报价和第三报价。每个报价不得低于交易起始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6.交易比价
6.1 交易原则和方式。
交易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采取网上比价的方式,确定标的竞得人。系统首先比较第一报价,报价最高且唯一者,该竞买人报价即为最高报价。如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同最高报价的,系统比较第二报价……依此类推。若比较第三报价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同最高报价的,系统将最先提交报价者的第三报价确定为最高报价。
6.2 上传报价数据的截止时间。
竞买人通过数字证书Ukey登录指标交易系统,上传报价数据。竞买报价截止时,交易系统自动关闭报价通道。
上传报价数据开始时间: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上午8:00;
上传报价数据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上午10:00。
6.3 实行第一轮流标标的补充报价。
第一轮交易比价完成,公布结果的同时,系统自动汇总、统计分析第一轮流标和竞得情况,确定流标标的竞买资格。竞买人在系统“我的交易”中点击“进入第一轮流标标的报价”,选择竞买流标标的,时限半小时,并再次进行比价,确定竞得人,公布结果。
上传补充报价数据开始时间: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上午10:30;
上传补充报价数据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上午11:00。
6.4 成交的确认。
转让人和竞得人在交易比价结束时,系统自动记录并确定双方交易成交关系。交易结果通过公示后,如果竞得人拒绝签订或逾期不签订后续的交易合同等文件,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该标的将另行组织交易,该竞得人2年内不得参与指标交易。
7. 公告相关文件
7.1 异议。
对公告内容或指标交易有疑问的,可以向省自然资源厅咨询;有异议的,应在指标交易比价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7.2 公告相关文件资料的获取。
交易公告涉及的文件资料在湖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http://zrzyt.hubei.gov.cn)、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http://www.hbggzypm.com.cn)、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系统(http://www.hbggzypm.cn:8008/)发布,竞买人可登录免费浏览、下载。
8. 其他相关事宜
8.1 当交易过程中出现严重影响正常交易的情况,交易中止或终止。
8.2 交易各方应对自身交易行为负责。
8.3 本公告由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操胜利 18908652200
吴 昊 15071228216
电子邮箱:247233842@qq.com